本附件为《付临门支付业务协议》之附件,与《付临门支付业务协议》具有同等法律效力。本附件一式两份,甲乙双方各执一份,签署日期为 年 月 日 。
一. 活动时间:2020 年 7 月 1 日至 2022 年 3 月 31 日
二. 有效激活时间:每批次终端采购之日起 270 个自然日内三. 活动政策内容
(1) 基本政策
活动价 | 累计提货 | 精选 D0/T1 结算价 | 综合 D0/T1 | 云闪付 D0(1000 以下) |
38 元/台 |
2000 台以下 | 0.535% | 0.53% | 0.30% |
2000 台以上(含) | 0.53% | 0.525% | 0.29% | |
5000 台以上(含) | 0.53% | 0.525% | 0.29% | |
10000 台以上(含) | 0.525% | 0.52% | 0.28% | |
30000 台以上(含) | 0.525% | 0.52% | 0.28% | |
50000 台以上(含) | 0.525% | 0.52% | 0.28% |
注 1:商户标准费率默认为 0.6%,最高 0.63%。
注 2:乙方可对直属库存内未激活终端配置精选或综合服务,当终端配置为精选服务时,甲方确保商户账单一致(针对商户小票),如商户账单不一致甲方赔偿乙方 1 万元/户。
注 3:乙方可根据业务需求向商户额外收取服务费,服务费可设定为一次性收取,或按逐笔、逐月、逐年等方式收取,乙方可根据实际需求设定服务费收取的周期及方式。
(2) 营销奖励活动
定制机 | 存量终端入网 | 备注 | |
①有效激活奖励 |
奖励 40 元/台 |
无 |
新用户 90 个自然日内累计交易
量满 5000 元视为有效激活 |
②月交易奖励 |
自终端激活次月起,5 个月内当月累计交易量满 3 万元,次月奖
励乙方 10 元/台/月 |
自终端激活次月起,5 个月内当月累计交易量满 3 万元,次月奖
励乙方 10 元/台/月 |
月交易奖励按月发放,5 个月内任意一个月不满足交易奖励条件
的不影响其他月的奖励发放 |
③半年交易奖励 |
自终端激活次月起,6 个月内每月交易笔数满 1 笔(金额不限),且 6 个月累计交易量满 30 万元,
奖励乙方 50 元/台 |
自终端激活次月起,6 个月内每月交易笔数满 1 笔(金额不限),且 6 个月累计交易量满 30 万元,
奖励乙方 50 元/台 |
半年交易奖励将于终端激活次月起第 7 个月的首日一次性发放 |
④活跃终端奖励 |
自终端激活次月起,12 个月内每月交易量均满 2 万元,奖励乙方
50 元/台 |
自终端激活次月起,12 个月内每月交易量均满 2 万元,奖励乙方
50 元/台 |
活跃终端奖励将于终端激活次月起第 13 个月的首日一次性发放 |
注 1:自采购入库起 270 个自然日内未激活的终端,乙方应支付 50 元/台的服务费。
注 2:上表奖励中所述交易量不包含借记卡交易、A&T 扫码交易及云闪付 1000 元以下的交易。
注 3:新用户 90 个自然日内累计交易量少于 1 万元的,乙方应支付 50 元/台的服务费。注 4:乙方可以根据自身资源参与消费积分商城建设获取收益。
(3) 采购要求
乙方前一批次终端激活率低于 20%,不得采购下一批终端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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